為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培養海外社群對臺灣文化之認識與欣賞,尋求與全球專業藝文機構及重點大學建立長期實質合作夥伴關係,透過共同資源挹注,辦理多元而深入之臺灣文化主題活動。
一、 合作對象:已與外交部駐外館處簽署「臺灣書院聯絡點」或具發展成為臺灣書院聯絡點潛力之專業藝文、教育、研究機構或國際主流媒體。
二、 合作原則:本計畫屬全球競爭性提案,鼓勵合作雙方共同出資,倘申請機構具相對出資規畫,將優先審酌所送提案。獲核定者每案最高以支應3萬美元為原則。
三、 規劃面向
1. 以推廣臺灣當代文化為核心之藝文活動,領域可包括表演藝術、視覺藝術、電影及電視、文學及出版、文史及文資、工藝及文創、社區營造等。
2. 結合提案機構所在地之主流藝文機構或展會資源所舉辦之表演、展覽、影音放映、講座、論壇、工作坊等,或由以上形式發展之專題或系列活動、人才培訓及產業合作等。
3. 目標受眾以當地主流社群及藝文專業人士為主。
4. 文宣工作:除活動訊息公告及新聞稿發布外,亦鼓勵透過新媒體、多重媒體運用策略廣為露出。
四、 提案方式
1. 由符合資格機構提出具體計畫書(參考格式如附件1),透過我國駐外館處向文化部提案,每駐外館處以薦送1至2案為原則,112年計畫受理截止日為111年12月15日。
2. 有意提案之館(處),請填復提案初審表於2022年12月15日前將提案計畫送文化部。中英文提案說明請詳附件。
五、 審核要件
1. 機構影響力:提案機構之重要性及活動執行能力。
2. 主題明確性:可彰顯臺灣文化之獨特性及文化主體性。
3. 內容完整度:藝文節目之多元性、豐富度、預算編列合理性、宣傳計畫,以及發展主流觀眾策略。
4. 合作延續性:合作網絡及成果之未來發展前景。
5. 文宣創新度:機構人脈網絡之多元及系統化運用,或結合新媒體宣傳手法(如手機應用軟體、影音直播平台或社群媒體等)。
文化部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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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崇軒 parisjustin@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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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明儀 my0615@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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