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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 ISPA臺灣夥伴計畫」徵選簡章

  • 發佈日期:2022-06-10

一、計畫介紹:
駐紐約辦事處臺北文化中心今年首次與全球知名表演藝術專業推廣組織「國際表演藝術協會」(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Performing Arts,ISPA)合作,共同徵選2名臺灣表演藝術行政管理人員,獲頒「ISPA臺灣夥伴計畫」獎學金。入選者除可成為ISPA會員,並可參加2023年至2025年每年1月初ISPA於美國紐約舉辦之年會,以及ISPA特別為入選者規畫之會前研討會。ISPA亦設有引路人制度,於第一年參加年會期間安排「實習老師」協助新學員儘快融入環境並提供諮詢。

2023年ISPA紐約年會將於1月10日至1月12日辦理,2024年則於1月9日至1月11日辦理,2025年目前尚未確定;入選者連續三年的一月份來到紐約,參加會前研討會及紐約年會所舉辦各式講座及工作坊,與來自全球各地之夥伴面對面交流,返臺後亦可透過ISPA的線上社群平臺及不定期之線上活動,進一步拓展和深化聯繫。

「ISPA臺灣夥伴計畫」目的係讓入選者透過參與ISPA年會,加入全球網絡連結,認識各國劇場經營者、藝術節及劇場策展人、各領域藝術管理人才,建立深厚國際人脈,協助臺灣表演藝術接軌國際,發展國際交流、共創、合製等不同合作的機會。

有關ISPA夥伴計畫詳細情形,可上ISPA官網查詢:https://www.ispa.org/page/fellowship_landing

二、申請說明:
(一) 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現居住於臺灣者。
2. 具備至少5年從事表演藝術相關工作經驗,且目前於臺灣表演藝術領域的藝術行政管理人員。
3. 過去未曾獲得 ISPA 提供之獎學金。
4. 可在2023年至2025年參與 ISPA臺灣夥伴計畫者 。
5. 具備良好英語溝通能力(本案認可之英語檢定證明包括全民英檢、托福、多益、劍橋、雅思;或英語國家學歷)。
6. 能遵守美國防疫規定入境美國者。
(二) 報名期間:2022年6月15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美東時間下午5時。
(三) 審查期間:ISPA與紐文中心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將於2022年8月12日前進行評審作業,必要時,將安排視訊面談;預計8月19日通知入選者;本中心另將於官網公佈入選名單。
(四) 申請者須透過ISPA線上報名系統,填寫線上問卷和簡歷,填寫內容須符合以下要件:
1. 清楚地了解參與ISPA臺灣夥伴計畫的目的 (申請者知悉本案計畫並非提供藝術家自我推銷創作的機會)。
2. 清楚地闡明為何希望接軌 ISPA 網絡。
3. 清楚地闡明這個機會將如何使其個人或所屬單位在專業上獲得進步或成功。
4. 清楚地闡明打算如何與臺灣表演藝術界分享其在 ISPA 獲得的知識和/或如何進一步發展臺灣表演藝術。
5. 清楚地闡明其在臺灣表演藝術領域中的職涯規劃和未來願景。
6. 需檢附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掃描檔案。
7. 需提供兩位推薦人資料,應含姓名、職業(如有任職單位及職銜,請註明)、電郵,與申請者之關係。請先與推薦人確認同意擔任,無須檢附推薦函。
8. 其餘請自行參考線上報名網站須知
(五) 報名網址:https://bit.ly/taiwanfellowship。請有意參與計畫之表演藝術行政管理人員自行上網報名,無需支付報名費。
(六) 申請者須另寄中文簡歷予本中心承辦人金康嵐秘書:klchin@moc.gov.tw,以利後續連繫。

三、成果報告:入選者須於參加每年年會後5個月內,就交流經驗、綜合感想、檢討建議等項,撰寫中文三千字以上之成果報告及相關支出憑證(如下款(二)、(三)、(四)所列),送本中心辦理核銷結案。

四、經費補助及支領方式:
(一) 獎學金:由本中心補助臺北往返紐約機票及5日生活費(含住宿)共計3,125美元;由ISPA於年會前一年的10月撥款予入選者。
(二) 簽證費:入選者應自行申請ESTA旅行授權許可;並於繳交成果報告時檢附「繳費收據」,核實請領。
(三) 保險費:入選者於訪美期間請自行投保,保額上限為新臺幣四百萬元之「旅行平安保險」,並於繳交成果報告時檢附「投保保單」與「支付收據」,核實請領。
(四) COVID-19檢測費:
1. 請依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最新規定辦理,並於繳交成果報告時檢附「檢測報告」及「支付收據」,一次以160美元為上限,核實請領。本項規定滾動修正。
2. 請依臺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辦理,並於繳交成果報告時檢附「檢測報告」及「支付收據」,一次以225美元為上限,核實請領。本項規定滾動修正。
上述簽證費、保險費、COVID-19檢測費,由入選者向本中心繳交成果報告時請領經費,經審核後撥付款項。

五、入選者之義務及其他注意事項:
(一) 有關「ISPA臺灣夥伴計畫」會員費、年會註冊費及相關活動規劃執行費用由本中心逕行支付。
(二) 入選者應自行辦理出國手續,包括申請美國旅行簽證或授權許可、購買旅遊平安保險與機票、檢測新冠病毒與尋覓住處等事宜。
(三) 入選者應與本中心簽訂契約書,如因個人因素無法於約定期間成行,前述出國準備 所衍生之各項費用應由入選者自行吸收負擔。
(四) 入選者如因美國新冠病毒疫情導致「ISPA臺灣夥伴計畫」無法以實體方式舉行,其所衍生之相關費用,可依照規定檢據報支,經本中心報文化部核定後支付。
(五) 紐文中心將視ISPA於年會後所提供之審查報告及各入選者所提交之成果報告,保留入選者是否適合參加下一年度計畫之決定權。
(六) 請隨時注意入境美國及臺灣所需防疫證明文件及相關規定。